技术推广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应用软件服务;基础软件服务;数据处理;会议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;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;销售电子产品、机械设备、通讯设备、仪器仪表、计算机、软件及其辅助设备;交通安全设备、专用设备。(领取本执照后,应到区县商务委备案。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